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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部门
局标准处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本市企业执行标准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
三、办理依据
《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36号)。
四、办理范围
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
五、办理条件
(一)企业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二)企业应具备现行有效、合法的产品标准文本;
(三)企业有产品近期质量检测报告。
六、需提供的资料
(一)产品标准文本;
(二)引用标准查新结果通知单;
(三)工商注册登记证书;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七、办理程序
(一)受理部门
企业产品标准按照企业的工商登记所在地确定受理、注册部门。市属企业报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注册和编号;“两区一园”管辖企业由所辖区分局按市局统一规定和要求办理;区属及以下企业按辖区报各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统一编号。
(二) 标准查新
企业申请注册登记,需先到市标准化及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对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查新。
(三)注册
办理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执行标准应予以注册登记、赋予证书号,并在执行证书中签名。注册部门留执行标准证书副本和近期质量检测报告等全套资料各1份存档。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企业修改完善后重新办理。
八、有效时限
企业执行标准证书审验周期为2年,到期对执行标准证书进行审验。
九、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汉口青年路263号310、311室
电话:8365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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