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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分局,市度量衡管理所,各有关加油站:
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质监量函〔2010〕68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燃油加油站的监督管理,防止不法经营者利用计量手段作弊,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我市燃油市场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汉市燃油加油站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市燃油加油站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省局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结合省局文件要求重点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
(一)燃油加油机是否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是否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使用;是否在周期检定范围内,计量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二)是否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用于成品油经营;在进行成品油零售时,是否存在不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不明示计量过程和量值,估量计费;成品油零售量结算值与实际值是否相符;
(三)燃油加油机内或控制室内是否安装有遥控设备;燃油加油机流量计和电脑控制部分防作弊铅封是否完好;
(四)加油站是否配备了自校用20L标准罐;
(五)燃油加油机维修后是否经法定计量机构依法重新强制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
(六)加油站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特别是是否建立了受理和处理投诉机制。
三、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3月5日止。
四、检查对象
全市燃油加油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步骤。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加油站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加油站经营状况档案,据此分类,纠建并举,加大扶优扶强力度。
(二) 执法时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并及时处理。
(三)各单位接到有关加油站计量方面投诉,要做好记录,并将计量投诉情况报市局计量处处理。
(四)各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检查完毕后认真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及总结材料于2011年3月5日前报市局计量处。市局将于2011年3月6日至3月12日期间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全市加油站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全市加油站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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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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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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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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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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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封是
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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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L标准罐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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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违法行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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