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市政府确定的“改善环境年”,为切实改进作风、服务企业、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有效维护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努力把武汉打造成投资发展环境最好的城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按照“强素质、固基础、优服务、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贯彻落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政务环境,为推动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事项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大幅精简,优化网上审批系统,全面公开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大幅提速,确保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综合绩效排名位居全市前列。
(二)坚持大企业直通车制度。为直通车大企业办理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限期办结率达到100%,服务满意率力争达到100%;特殊服务事项限期办结率达到100%,服务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畅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做到随到随检,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计量检测、标准化和特种设备安全的保证体系。
(四)坚持局领导与企业联系点制度,坚持局领导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健全企业反映问题的“责办、督办、协办”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五)围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着力解决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系列特色主题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1、做好行政审批。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范围、程序和时限等,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简化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手续,加快加大网上告知力度,优化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审批提速。(牵头部门:法规处、监察处;责任部门:特设处、质监处、计量处、标准处,相关技术机构)
2、规范窗口管理。加强对政务窗口人员业务、礼仪和文明用语培训,各政务窗口实现“办事流程、人员着装、文明用语、标牌设置、便民服务”五统一。对有条件的单位和窗口实行延时服务。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每季度检查窗口规范性建设和服务质量至少一次。(牵头部门:监察处;协助单位:标准化研究院,各分局,有关处室,相关技术机构)
3、提高工作效率。开辟便利直通车服务窗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为前来办事企业提供热情便利服务。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当场受理,当场发证。对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者,减免办证的相关费用。(牵头单位:监察处;协助单位:相关处室、代码办证中心、各分局、各直属机构办事窗口)
4、进一步规范检验行为。对我市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主动上门服务,了解企业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便捷的、个性化的检验检测服务,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在规定时限内,力争提前完成。严格执行检验收费标准和各项优惠政策,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牵头部门:质监处;协助单位:计量处、特设处、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5、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八小时以外预约服务制度,对全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产品、特种设备等需依法实施检验检测的,随报随检,优先安排,实行特事特办。(牵头部门:监察处;协助单位:各业务处室、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二)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改善投资环境。
6、为企业提供免费服务。对1000名中小企业的厂长、经理及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培训,全年免费培训企业员工累计不少于3000人次。此外,对于企业参与市长质量奖、武汉名牌产品评选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牵头部门:质管处;协助单位:政治处、各业务处室,教育培训中心,各分局)
7、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对重点集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台案秤实行免费检定。对全市社区医疗机构在用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在“世界计量日”期间,开展以民生计量、法制计量、工程计量为主题的大型纪念活动。(牵头部门:计量处;协助单位:计量所、度管所、远城区计量所)
8、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执法中以“关注民生,帮扶企业,拉动内需,扩大就业,规范市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与名牌企业的联合打假,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协助名牌产品企业处理省外产品质量问题和开展打假维权活动。(牵头部门:质监处;责任单位:法规处,稽查分局、有关分局)
9、食品监督抽查不收费。为武汉市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咨询,对食品监督抽查不收费。(牵头部门:质监处;协助单位:武汉质检所、各分局)
10、严格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和援助,免费送法上门。(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分局)
(三)落实各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1、深入推进名牌战略。积极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武汉名牌产品产生机制,开展武汉名牌产品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武汉名牌评选工作,使更多的武汉产品成为全国知名品牌,乃至国际品牌,提升武汉制造形象。(牵头部门:质管处;协助单位: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12、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支持企业开展全员全过程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突出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支持企业员工开展QC小组活动,开展分层分级的特色服务活动,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QC小组,落实各项质量奖励制度,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引导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跨越。(牵头部门:质管处;协助单位:各分局)
13、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发挥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科技进步奖及标准研制资助奖励的引导、激励作用,指导服务我市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企业开展相关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工作,争取行业话语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牵头部门:标准处;协助单位: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14、跟踪服务重点企业和工程。对双十亿元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如80万吨乙烯、武汉新港、地铁)等重点工程进行跟踪服务,为重点工程涉及质监职能的事项提供免费咨询、检测费用预算等服务。(牵头部门:特设处;协助单位:计量处、质监处,洪山等有关分局,锅检所、特检所等有关技术机构)
15、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促进企业节能增效;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平衡测试,帮助企业确定关键能源计量控制点;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耗、排放等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标准的实施,大力支持“两型产业”的快速发展。(牵头部门:特设处;协助单位:计量处、标准处、各分局,各技术机构)
16、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组织各方面的专家为企业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向企业送质量知识、管理方法,诊断企业的质量问题,协助企业技术攻关,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定期回访获证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牵头部门:质管处;协助单位:质监处,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17、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管理。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选择我市有地域特色和市场影响的农产品,继续组织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加强相关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区域经济及农业农头企业发展。(牵头部门:标准处;协助单位:有关分局)
18、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健全抽查结果分析评价体系,积极帮扶企业整改,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形式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行业分析和查找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找准问题,提高质量整体水平。(牵头部门:质监处;协助单位:武汉质检所,各分局)
(四)实施对口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
19、对口联系企业。对市服务企业办下发77家重点联系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到各分局开展对口帮扶(见附表1),各分局要制订个性化服务计划,对企业提出的需求,明确责任分工,按“一事一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督促解决到位。各分局到对口联系的企业实施帮扶,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各分局要把本单位相关的工作动态简报寄送到对口联系企业。(牵头部门:监察处;协助单位:各业务处室、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20、积极主动走访。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联系分局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上门走访(见附表1),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服务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协助单位:各业务处室、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2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此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能,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于4月25日前报市局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活动专班(局监察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5月4日至6月30日)。各单位、各部门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检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市局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专班(局监察室)。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促进各单位、各部门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三)督促检查追责阶段(7月1日至12月30日)。市局优化投资环境工作专班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武汉市关于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全市质监系统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坚决问责,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治庸问责优化环境活动,提高对进一步做好改进作风、服务企业及优化环境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质监职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有效性。
2、提升服务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改进作风、服务企业及优化环境的措施,将服务企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因产品质量等问题面临的实际困难。
3、强化工作职责。在改进作风、服务企业及优化环境中涉及的信访件、督办件,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在服务企业工作中的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决查处。对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第三方满意度评估,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4、报送工作动态。加强全系统改进作风服务企业改善投资环境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改进作风、服务企业及优化投资环境的工作动态、信息、简报,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市局将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同时在局网站上设专栏进行宣传,定期汇编简报并向市相关部门、市治庸问责活动专班及行评代表报送质监部门的工作动态。